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8612657778
公司新闻
荷兰MASTERVOLT蓄电池 MVG12/25 胶体电池寿命
发布时间: 2024-03-28 13:57 更新时间: 2024-12-22 21:00

马斯特伏特

MVG胶体电池

货号:64000250

国际货品编码:8

对于凝胶电池,电解质被束缚在凝胶中。这种类型的电池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气体。此外,它完全免维护。由于不需要额外的通风,这种类型的电池可以安装在任何地方。它们非常适合用作服务电池和循环应用。此外,电池可以快速充电。

“MVG 胶体电池 12/25 (64000250)”的产品描述

对于凝胶电池,电解质被束缚在凝胶中。这种类型的电池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气体。此外,它完全免维护。由于不需要额外的通风,这种类型的电池可以安装在任何地方。它们非常适合用作服务电池和循环应用。此外,电池可以快速充电。

特征

适用于中型和大型 12V 和 24V 系统的完美服务电池

使用寿命特别长

正常使用时不会产生气体

快速充电,可实现充电电流

适用于大量充电/放电循环的密集循环使用

自放电极低

投资回报率

00003

MVG胶体电池技术数据

一般规格

电池额定电压12V
标称容量电池C20(放电时间20小时的电池容量,每节电池10.58V)25啊
大充电电流12.5A
电池端子一种
大尺寸(包括杆和提手),长 x 宽 x 见电池
重量9.6公斤

技术规格

CCA 符合 DIN110A
根据 SAE 的 CCA175 一个

合适的电池

哪种电池适合您的应用?


传统开放式电池MLI锂离子MVG 凝胶半牵引中压SV 2VAGM 半牵引
免维护-★★★★★★★★★★★★★★★★
充电时无气体形成★★★★★★★★★★★★★★
不活动时自放电低-★★★★★★★★★★★★★★★
完全放电时的寿命★★★★★★★★★★★★★★
放电寿命有限★★★★★★★★★★★★★★★★★★
耐受过大充电电流★★★★★★★★★★★★★★★★
适用于较长时间的放电电流★★★★★★★★★★★★★★★★★
适合选择容量电池组★★★★★★★★★★★★★★★★★
适用于电力驱动★★★★★★★★★★★★★★★★
适用于起动电机★★★★★★★★★★★★★★★
抗冲击性★★★★★★★★★★★★★★★★
充电/放电循环次数★★★★★★★★★★★★★★
耐温性★★★★★★★★★★★★★★★
安装角度/倾斜角度-★★★★★★★★★★★★★★★★
使用有限的盈利能力★★★★★★★★★★★★★
密集使用的盈利能力★★★★★★★★★★★★★★
制造商保修±1年2年2年7年(按比例)2年
全球服务★★★★★★★★★★★★★★★★★★★★

★★★★★ | ★★★★非常好| ★★★好 | ★★足够 | ★不够 | −不好

电池法

关于电池及蓄电池的销售,根据电池法,特指出以下事项:

作为终用户,您还可以将电池从该系列免费退回至相应零售商的销售点,或将其寄回相应零售商的送货地址。您还可以将充电电池退回市政收集点或当地商店(无论哪里有电池出售)。

您有法律义务归还电池和蓄电池

电池法规污染物含量超过第 17 条第 3 款 BattG 规定的法定限值的电池和蓄电池标有划叉垃圾桶的符号(根据第 17 条第 1 款 BattG 的符号,参见 http://www. gesetze-im-internet.de/battg/BJNR158210009.html)以及相应污染物的化学符号(例如“Cd”代表镉,“Pb”代表铅,“Hg”代表汞)。


如果超出以下限值,制造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标签:
Hg = 汞 > 0.0005 质量百分比
Cd = 镉 > 0.002 质量百分比
Pb = 铅 > 0.004 质量百分比
Pb = 铅 > 0.004 质量百分比

销售车辆电池时的特殊功能

关于车辆电池的销售,如果您是终消费者,如果您在销售处没有二手车辆电池,我们有义务根据第 10 BattG 规定收取 7.50 欧元的押金,其中包括每个车辆电池的销售税购买新车的时候把电池交回来。押金不包含在购买价格中,并显示在终价格旁边的商品上。

如果您根据第 9 条 BattG 将我们拥有或曾经作为新电池归还给我们的废旧车辆电池,我们有义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免费取回该电池并退还押金金额。

退货地点是我们的营业地址:

On Yacht GmbH
恩斯林 | 开创性的海洋电子产品
Röntgenstraße 50
D-86368 Gersthofen/Augsburg

根据《危险品条例》,不允许邮寄返还废旧电池。不过,废旧汽车电池也可以免费交给回收中心。公共废物和回收中心不会退还我们收取的押金。

如果废旧车电池未退还给收取押金的卖家,根据BattG第11条第3款,回收废旧车电池的人有义务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终用户确认退货。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将收到卖方退还的押金,前提是他根据第 10 条第 1 款第 4 句 BattG 的规定向卖方出示书面或电子退货证明,且该证明在交货时不超过两周。推介会。


产品分类

联系方式

  • 电  话:010-56018769
  • 经理:于洋
  • 手  机:18612657778
  • 传  真:010-56018769
  • 微  信:18612657778
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