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狮克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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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AT蓄电池SB12-40LL电池描述、评论、特性12V40AH

SB 12-40 LL
凝胶电池,带
内部压力控制阀
使用寿命 - 10 年

操作特性:

额定电压:C20 时的额定容量:尺寸:终端:重量:执行:开发:
12V
40ah
详情电询
M 5 螺栓连接
14公斤
带内部压力控制阀的凝胶电池。免维护。负极板复合循环可大程度地减少电池中气体的蒸发。因此,在操作过程中不需要添加电解质。
电池工作时的温度范围为-30℃ - +50℃。建议工作温度为20-25℃。


放电电容:

放电时间放电电流放电终止电压容量
20小时2A达 10.5V/单元40AH
10小时3.6A达 10.5V/单元36.AH
5小时6.4A达 10.2V/单元32.0AH
1小时24A达 10.2V/单元24.0AH

内阻:内阻读数应 ≈ 8 mΩ

大放电电流:在300A的放电电流下,5秒内不应观察到劣化。

充电:方式:缓冲充电;电压:13.65±0.15V

允许温度水平:状况:温度范围:
不收费存储期限:存储C:长储存期限:
释放从-15℃到+50℃
收费从-15℃到+40℃
贮存从-15℃到+40℃
25℃以下6个月
25℃ - 30℃4个月
30℃ - 35℃3个月
35℃ - 40℃2个月
40℃以上不建议

缓冲操作:按每小时放电时间,每 3 个月以 13.65V/块恒压充电,并以 24A 放电至终电压 10.2V。

SB电池的一般特性:

SB 系列电池可在任何位置使用,除非长时间倒置使用。

标准外壳由阻燃 ABS 材料制成,符合 UL 94 HB

SB系列电池按照ISO 9002制造

基本属性:

带内部压力控制阀的电池设计确保缓冲充电过程中的气体重组;

AGM——电解液吸收技术;

不需要维护和向电解液中加水;

由于合金中含有钙,活性电池极板不会腐蚀;

工作温度范围宽,带充电温度补偿;

充电效率;

周期性;

归类为“不可溢出”,因此未被 IATA 列为“危险品”;

符合 IEC 896-2 和 Eurobat。

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

医用器材;

电信和通讯系统;

应急照明系统;

火灾和安全警报;

活力。

电子测量系统;

电子设备系统;

太阳能储存系统;

操作文档

1.0 存储

如果电池在收到后没有立即安装,则必须将其存放在板条箱中,并存放在阴凉、清洁和干燥的地方。

存放 6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电池必须在安装前按照第 3 节中的说明进行充电。

2.0。拆箱及检验工作

注意:电池存在电化学危险。请勿使电池端子短路。检查电池盒是否有运输损坏。确保您拥有包装中列出的所有零件和配件,例如电池、电缆、跳线、端子、夹子等。打开每块电池的包装时,小心不要损坏端子。检查每个电池是否有机械损坏、划痕、外壳或端子弯曲。

测量电池开路电压。它必须大于 2.1 伏/el。(对应于 6 芯电池的 12.6 V,12 V 是标称电压)如果电池使用时间少于 10 周。如果电池的制造时间超过 10 周,则电池的开路电压可能会超过 2.1 伏/节。(视为正常)。充满电后电池将充满电。

如果某些电池的电压低于规定,则在安装前必须进行额外充电。

3.0。附加费用

为了确保大的电池寿命,安装前必须进行额外充电。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需要额外付费:

电池存放时间超过 6 个月或电池自生产之日起已使用 9 个月。

开路电池电压低于 2.1 V/cell。

必须按照下表中指定的值收取额外费用:

SB系列电池额外收费:

储存期限每个电池的电压充电充电时间
不到1年2.275V/节超过72小时
1年2.35V/节48至144小时

电池充电后,充电完成后24小时内开网电压必须大于2.15V/cell。

4.0。在安装到物体上之前检查电池。

注意:电池存在电气危险。请勿使电池端子短路。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在密封容器中为电池充电。

不间断电源中安装的电池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环境温度在 20 - 25 C 之间的房间内。

警告:在于 25°C 的温度下运行电池会对电池寿命产生显着的不利影响。


4.1. 电池的安装和电池的连接。

使用绝缘内六角扳手将柔性跳线连接至电池端子。

使用电池时,请取下所有珠宝、手表和戒指。

如果不可能,则必须用电工胶带对珠宝进行绝缘。

连接电池时,每个单元之间必须有空气间隙。

建议块与块之间的距离为 5-10 毫米。

由于电池会产生易燃气体,请勿将电池安装在电气开关或任何可能引起火花的物体附近。

电池外壳由ABS材料制成,因此电池不宜安装在有有机溶剂或粘合剂的房间内。

4.2. 电池中元件的连接顺序。

当使用大量电池时,必须按如下方式连接:

4.2.1. 正极端子 (+)

将 1 号电池的正极 (+) 端子连接到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 (+) 端子。

4.2.2. 元素间连接

将 1 号电池的正极 (+) 端子连接到 2 号电池的负极 (-) 端子。

如果供电设备有公共负极端子(总线),则可以将电池的“负极”连接到该公共端子(总线)。

如果供电设备具有公共正极端子(总线),则可以将电池的“正极”连接到该公共端子(总线)。

4.2.3. 负极端子 (-)

将电池的负极 (-) 端子连接到充电器或负载的负极端子(总线)。

4.3. 连接多个电池

按照上述规则分别组装节和第二节电池。

当两个电池并联时,个电池的正极 (+) 端子连接到第二个电池的正极 (+) 端子。

以同样的方式连接减号 (-)。

多可并联 4 个电池(电芯)。当并联超过 4 个电池(电芯)时,需要与制造商协商。

总线(端子)连接(公共正或公共负)参见前面的规则。

5.0。电池充电(BS 6133:1995)

将块电池连接到电池后,需要在缓冲模式下进行次充电,同时考虑到在超过 20 C 的工作温度下,缓冲充电电压会降低 3 mV / 1 C0。

SB 系列在 200C 时的缓冲充电电压应为 2.275 +/- 0.005V/cell。在这种情况下,电池在缓冲模式下的总充电时间应至少为 24 小时,以保证充满电并准备工作。

5.1. 电池寿命对环境温度
(工作温度)的依赖性

建议工作温度为 20°C。

一些充电器具有在缓冲模式下对电池内容进行热稳定的系统,该系统可调节缓冲模式的电压。

5.2. 电池深度放电保护

建议的终放电电压为 1.6 V/cell。在充电器中,需要提供防止深度放电的电池保护装置,当电池达到此电压时,该装置会在放电期间将电池与负载断开。

该装置的存在保证了电池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的正常性能。

5.3.
使用直流法对电池充电时可变分量的允许纹波值。

用直流电对电池充电时,可变分量的纹波幅度必须等于“0”或不超过0.05 C(A)的值。

6.0。电池运行期间的定期检查工作。

定期检查工作简化为检查电池的外部状况、紧固情况、是否有机械损坏、油漆损坏、腐蚀等。

有必要每年读取每个块元件的电压读数,同时在相应的日志中记录电池的使用情况。如果标称值与护照数据有偏差,请立即联系制造商或其代表。

7.0。保修和服务

电池的保修期为自现场安装之日起12个月,但自交货之日起不超过2.5年。

保修、服务和保修后服务由“Latest Technologies”公司提供,该公司位于:02002 Kiev, st. Nikolsko-Slobodskaya 6 联系电话/传真:+ 38 (044) 239-22-92

一般备注:

放电特性是在20℃的温度下给出的。实际放电特性可能会超出所给出的值30%,而不会降低电池的整体性能。

通过保持 2.275 V/cell +/- 0.005 V/cell 的遏制电压、20°C 的温度以及 0.05°C(A) 的遏制电压变量(纹波)水平,可以实现 10 年的预计电池寿命。 )。

电池寿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工作)温度。使用内容电压温度补偿装置将显着**使用寿命。

1. 调试
调试前,必须检查所有元件是否有机械损坏、连接极性是否正确以及连接器的紧固性。
还需要测量绝缘电阻(对于新电池> 1MΩ,对于1年后的电池> 100Ω/1V)。
根据极性,将充电器关闭、用电设备关闭的电池连接至整流设备(正极接正极)。然后打开充电器(电源)并充电。

2. 操作
安装和操作固定电池时,必须遵守 DIN VDE 0510 第 1 部分(草案)和 DIN VDE 0510 第 2 部分(重要的摘录在本手册的附录中)。
电池安装方式应确保各单元之间的温差不超过 30°C。如果不满足这些要求,则必须联系制造商。

2.1. 放电
放电电流对应的终放电电压不得低于附录中规定的放电表所示值。未经制造商同意,禁止从超过额定容量的电池中取出。完全或部分放电后,应立即开始对电池充电。

2.2. 充电
适用符合 DIN 41773 的充电方法(参见附录)。根据充电器的类型以及充电器提供的充电方法,充电过程中电流流过电池,该电流叠加在整流后的充电电流上。这些叠加的可变成分和消费者对电池的反向影响会导致电池额外发热和电极负载,从而可能有害(参见第 2.5 条)。根据安装类型,可以在以下电池工作模式下进行充电。

A) 并行待机模式和缓冲模式。
在此模式下,用电设备、直流电源和电池始终并联。在这种情况下,充电电压既是电池的工作电压,也是用电设备的电压。在并联待机模式下,直流电源始终能够提供大的消耗电流和电池电量。仅当直流电源不工作时电池才会放电。您应将充电电压设置为 2.25 V x 2 伏电池数量(用于稳定精度 +/-1%),电压设置为 2.27 V x 2 伏电池数量(用于稳定精度)+/-2 % )(13.5 或 13.62 x 12V 单元数量)。设定的充电电压是在电池端子处测量的。

在缓冲操作模式下,直流电源不能始终提供大消耗电流。用户的电流有时会超过直流电源的额定电流,然后电池提供多余的电流。因此,电池可能并不总是充满电。因此,根据消费者的类型,充电电压应设置在2.27-2.3 V x 2伏电池数量(13.62-13.8 V x 12伏电池块数量)范围内。为了减少电池充电时间,当充电电压达到 2.33-2.4 伏 x 2 伏电池数量( 13.98-14.4 V x 12伏单位的数量)自动切换到2以下,

B) 两阶段模式。
在此充电模式下,电池与消费者断开。电池的充电电压大为 2.35 x 2 伏电池数量(14.1 V x 12 伏电池块数量)。应监控充电过程。当充电电压为 2.35 伏 x 2 伏电池数量(14.1 V x 12 伏电池块数量)时,充电电流降至每 100 Ah 额定容量 1.5 安培的值,请切换电池根据第 2.3. 节进入充电模式,或者当电压达到 2.35 伏 x 2 伏电池数量(14.1 V x 12 伏电池块数量)时进行切换。

C) 循环模式(充电-放电)
消费者仅从电池接收电力。充电方法应与制造商协商一致。

2.3. 充电模式
充电器必须设置为 2.25 伏 x 2 伏电池数量(稳定精度 + 1%)和电压 2.27 伏 x 2 伏电池数量(稳定精度 + 2%)。

2.4. 均衡充电
由于可能偏离允许的工作电压,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关闭用电设备。深度放电和/或充电不足后必须进行均衡充电;可以使用 2.4 伏 x
2 伏电池数量(14.4 伏 x 12 伏电池块数量)进行 48 小时的均衡充电。每100Ah额定容量充电电流不应超过10A。如果温度超过+45℃,应停止充电或切换到充电模式,以降低温度。

2.5. 叠加交流电 用直流电
对电池充电时,交流分量的纹波值必须等于“0”或不超过0.05 C10(A)的值。

2.6。充电电流
建议值为每 100 Ah 额定容量 10-20 安培。

2.7. 温度影响
温度范围:-30℃至+50℃
额定温度-+20℃
不同温度下的充电电流见表

电池温度度 和U 充电。,V 准确。稳定的 1%U 充电。,V 准确。稳定的 2%-102.42.4202.352.37102.32.32202.252.27三十2.22.22402.152.17

3.电池保养和控制
定期检查工作减少为检查电池的外部状况、紧固情况、是否存在机械损坏、油漆损坏、腐蚀等。每年有必要对
每个块元件进行电压读数,同时记录到相应的电池日志中。如果标称值与护照数据有偏差,请立即联系制造商或其代表。

4. 保修和服务维护
电池的保修期为自安装在物体上之日起 12 个月,但自交货之日起不超过 2.5 年。

5. 一般说明:
- 放电特性是在 20°C 温度下给出的。
- 通过保持 2.275 V/cell +/- 0.005 V/cell 的遏制电压、20°C 的温度以及 0.05 C(A) 的遏制电压变量(纹波)水平,可以实现 10 年的预计电池寿命)。
- 电池寿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工作)温度。使用内容电压温度补偿装置将显着**使用寿命。

密封免维护蓄电池安装、维护和使用说明书附录:

1、胶体电池充电
1.1.IU 方法
该方法假定充电分两个阶段:
• 阶段是稳定电流充电(建议限制为 0.05 x C10 - 0.3 x C10)。当电压达到2.35-2.4V/el的值时。应立即进入第二阶段充电;
• 第二阶段是在20℃温度下稳定电压充电,同时充电电流减小。

1.2. 方法U
该方法是IU 方法的特例。在充电器的输出端,电压根据指令第 2 条进行设置。

1.3. IUI 方法
此方法是 IUI 方法的扩展。首先,以直流电流I=1.7~3.4I20进行充电。此外,充电以恒定电压继续。电流下降到一定值(0.136 x I20)后,以该电流继续充电,直至电压达到阈值2.35-2.4 V/cell。
如果剩余充电电流在 2 小时内不再变化,则认为电池已充满。对于块电池,剩余充电电流应为每 AC 1-3 mA;对于 2V 电池,剩余充电电流应为每 100 AC 80 mA。

2、房间、柜内电池的安装。
2.1. 循环空气量 Q 的计算 Q
Q=0.05 x N x I ar。
• 0.05 是由三个成分组成的常数值
• 电解质变化系数
• 基于电流强度和电解时间的循环量
• 安全系数
• N - 罐数
• I ar.=F1 x F2 x I(A)
• F1 = 1 对于锑>3% 的电池

• 对于锑<3% 的电池F1=0.5
• 对于密封电池F2 = 0.5
• 对于其他电池F2 = 1
• I(A)= 2 A 每100 Ah
2.2。计算通风口的尺寸。
电池室的组织方式应确保有足够的自然空间

通风。入口和出口的小截面必须为 A
A>28 x Q (cm2)
开口中的空气速度必须至少为 0.1 m/s。
如果无法组织满足这些要求的自然通风,可以使用特殊的排气管或管道,以及强制通风。门窗只有在充电过程中打开时才能被视为通风口。排气口不应位于其他通风系统等的进气管道附近。进入的空气必须清洁,不含可燃成分。

2.3. 自由风量Vt 的计算
• Vt = V1-V2
• V1 是总风量
• V2 是电池容积,考虑到机柜中的其他设备。

2.4. 自由风量Vt与输送空气**Q的比值。
如果Vt>2.5×Q,则单向自然通风就足够了;
如果Vt<2.5×Q,则应提供双向自然通风。这意味着有必要在一侧的底部放置一个通风口,在另一侧的顶部放置另一个通风口。
进风口应尽可能靠近地面,出风口应尽可能。

2.5. 在电池附近安装设备的说明。
可能发生或不发生火花的设备必须与电池安全阀保持至少 0.5 m 的距离。
表面温度超过300度的加热装置。C 不得安装在有电池的房间内。

2.6。电池充电不足(过度充电)。
充电不足的原因是:
- 充电器电压或电流较低的情况。
过度充电的原因是:
- 长时间加速充电;
- 充电电流过充
- 缓冲模式下过压。
为了防止充电不足或过度充电,必须对充电器进行调整。
充电器必须提供 0.05 C10 的初始充电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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